民政部辦公廳關于開展慈善組織(基金會)2023年度年報年檢工作的通知
民辦函〔2024〕8號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民政廳(局)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:
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》、《基金會管理條例》等法律法規規定,現就開展慈善組織(基金會)2023年度年報年檢有關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總體要求
2023年12月31日前登記或者認定為慈善組織的基金會、社會團體、社會服務機構,應當于2024年3月31日前向登記的民政部門報送2023年度工作報告和財務會計報告,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,還應當報送審計報告和專項信息審核報告。
2023年12月31日前未認定為慈善組織的基金會,應當按照《基金會管理條例》的要求,于2024年3月31日前向登記的民政部門報送2023年度工作報告等材料,接受年度檢查。
對未按要求參加年報年檢的慈善組織(基金會),各地民政部門應當依法依規作出處理。
二、工作安排
(一)慈善組織(基金會)需登錄全國慈善信息公開平臺(以下簡稱“慈善中國”)(https://cszg.mca.gov.cn),在線填寫年度工作報告,并上傳審計報告和專項信息審核報告電子文檔。審計報告和專項信息審核報告應當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印發的《基金會財務報表審計指引》規定的格式出具。上述材料應加蓋印章并經業務主管單位初審。
(二)各地民政部門在“慈善中國”接收慈善組織(基金會)報送的年度工作報告等材料后向社會公開,接受社會公眾監督。
(三)各地民政部門可抽取一定比例的慈善組織(基金會)通過專項審計等方式進行檢查,重點檢查專項基金、信息公開、業務活動、內部治理、對外投資以及接受境外捐贈資助情況。
(四)對年報年檢和抽查審計中發現的問題,各地民政部門要責令慈善組織(基金會)及時整改;情節嚴重的,要依法進行處罰。對未認定為慈善組織的基金會,各地民政部門應當依法出具年度檢查結論,并通過公告等方式向社會公布。
如對填報系統有疑問,可通過登錄界面所留聯系方式咨詢技術服務人員。
民政部辦公廳
2024年2月2日
聯系人及聯系方式:蘇明珠 010-58123169
??????????????????李 ? 軒 010-58123127